返回
返回 我的 北京
首页 分享 收藏 预约报名 拨打电话

北京劳动关系协调师认证课程

2017-07-16 00:02:19 17
如遇无效、虚假、诈骗课程,请立即举报
为了您的资金安全,请见面交易,切勿提前支付任何费用
举报
培训课程详情
课程简介

北京晟宫职业培训为广大的,想顺利拿到劳动关系协调师认证证书的学员,专门开设了劳动关系协调师认证课程,本课程聘请专家授课,为大家定制课程培训方案,根据考试的大纲,考试重点和难点,进行精品的课程培训,课时多,课程价格低,保证学员的考试通过率,对于广大的用人单位来说,是很好的拿证的机会,欢迎加加入北京晟宫的培训课程中来。

课程特色

课程详情

培训对象:

在用人单位中从事人事、劳动、工资(薪酬)、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管理等协调协商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从事社会保险、人才服务、职业介绍、律师服务行业涉及劳动关系的相关人员;地方工会、行业协会、企业工会从事集体合同、集体协商、民主管理等涉及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企业调解、街道(乡镇)调解以及人民调解机构相关工作人员;社会各界有志于从事或即将从事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人员。

核心课程:

(1)劳动标准实施管理;

(2)管理劳动合同;

(3)参与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管理;

(4)进行劳动规章制度建设;

(5)开展劳资沟通和民主管理;

(6)协调处理员工申诉和劳动争议。

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项目 报名截止 考试时间 培训地点
劳动关系协调师 9月底 11月下旬 北京
劳动关系协调师 9月底 11月下旬 北京
报考提醒

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3年以上。

(4)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工作10年以上。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好培训网】看到的。
相关培训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