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押题串讲培训
人力资源高师/师/助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授课内容】
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选拔、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激励、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管理与协调等。
【报名需交纳资料】
报名时携带三张二寸彩色照片,身份证及学历证书复印件(A4纸);工作单位证明或业绩证明(A4纸,需加盖公章)。
【报考条件】
Ⅰ、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二级证书以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二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Ⅱ、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
(5)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三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三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III、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四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科学历后,连续从事本职业1年以上;
(5)取得本科学历后,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本科在读大四学生,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者;
(7)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IIII、人力资源管理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经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统考时间】
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统一安排考试,考试时间在每年的5月和11月。
【考试形式】
卷一:基础知识;卷二:技能操作。共2份试卷,均为笔试。人力二级另需参加论文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