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消防设施操作员
中级4100期广州白云监控方向开班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消防从业人员: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消防控制室的工作人员和消防公司维护保养检测人员必须持资格证上岗。现就消防从业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和消防维保检测)参加消防设施操作员(原建(构)筑物消防员)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消防培训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21条规定,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4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轻微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1)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7条规定,违反第21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
4、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37条规定,下列六方面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1)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管理人员、易燃易爆危险品保管人员应当持有相应的上岗证书。
5、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65条规定,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有关人员未持证上岗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下列情形处以罚款:(1)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2)属于其他场所的,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6、公安部令第129号。第八条第四款、第九条第五款规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二级、一级资质都应当具备 “操作人员取得中级技能等级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其中高级技能等级以上至少占百分之三十”。
7、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应急消(2019)154号《消防救援局关于贯彻实施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消防设施操作员》的通知》
8.《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考试列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考试目录仅有5项准入类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序号1《消防设施操作员》。
二 、中级培训对象、报名条件及提供资料
(一)培训对象
1、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
3、 消防安全检查人员;
4、 消防安全经理人、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5、 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安全经理人;
6、大型综合体楼长;
7、消防培训学校教师。
(二)报名条件
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以上(24岁)。
(3) 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 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三)提供资料:所有资料要提供电子版。
①蓝底小2寸照片4张;②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纸质版一份。③学历复印件一份。
④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①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②在单位从事消防设施操作员岗位(防火巡查人员、控制室值班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任职不少于4年工作证明(加盖公章)
③该单位缴纳4年社保证明(原件),
④如考生在现任职单位工作未满4年,还需要提供上一任职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及从事消防工作证明。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①在单位从事消防设施操作员岗位(防火巡查人员、控制室值班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任职不少于6年工作证明(加盖公章),年龄24岁以上。
②该单位缴纳6年社保证明(社保局打印原件)
③如考生在现任职单位工作未满6年,还需要提供上一任职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及从事消防工作证明。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职业毕业证书(含在校应届毕业生),或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校应届毕业生)
①毕业证书复印件。②或在校学生证明。
三、 培训内容
本期主要开设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职业技能考前培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内容分为理论课程和技能操作两个部分,理论课程主要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好培训网】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