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二、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中各专业均面向社会招生(详见附件)。
三、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考专业学习。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四、毕业待遇
专升本学员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且德、智、体全面考核合格者,予以毕业,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专升本毕业生符合授予学位申请条件者可参加学士学位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福建师范大学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和学位。
附件:
福建师范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专业
层次
专业
学习形式
学制
招生科类
统考科目
专科起点升本科
教育学(教育管理)
函授
3
教育学
政治
小学教育
函授
3
教育学
学前教育
函授
3
教育学
体育教育
函授
3
教育学
汉语言文学
函授
3
文史
政治
英语
业余
3
文史
历史学
函授
3
文史
广播电视新闻学
函授
3
文史
数学与应用数学
函授
3
理工
政治
化学
函授
3
理工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函授
3
理工
生物科学
函授
3
经管
政治
地理科学
函授
3
经管
经济学
函授
3
经管
行政管理
函授
3
经管
人力资源管理
函授
3
经管
工商管理
函授
3
经管
财务管理
函授
3
经管
市场营销
函授
3
经管
金融学
函授
3
经管
美术学
业余
3
艺术
政治
音乐学
业余
3
艺术
舞蹈学
业余
3
艺术
艺术设计
业余
3
艺术
法学
函授
3
法学
政治
思想政治教育
函授
3
法学
英语
教育理论
英语
大学语文
英语
高数(一)
英语
高数(二)
英语
艺术概论
英语
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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