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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北京市昌平区清大东方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培训学校)占地23亩,建设总面积24000 m2,建有表面材料房间标准火试验、消防水系统布水试验、气体灭火试验等试验室,培训学校教学系统,包括灭火部分的消防水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通风防排烟系统和火灾报警自动报警和联动控制系统,共分为室内消火栓灭火系统、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雨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喷淋灭火系统、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HFC-227ed洁净气体灭火系统、高压CO2 气体灭火系统、低压CO2气体灭火系统、通风防排烟系统、防火门和防火卷帘联动控制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模拟电梯联动控制系统、建筑消防设施联动教学系统。
培训学校现拥有教学楼、学生公寓、宾馆及学生食堂,并设有学术报告厅、学术交流学校、新闻发布学校、小型会议室若干间;多媒体教室、多媒体语音电脑教学室、标准教室,并配有多媒体投影仪和大屏幕投影仪、实施移动多媒体教学,培训学校理论课同期教学能力达900人/次以上。
培训学校现有参考图书与资料近2000册,形成了培训学校图书馆、资料室和课程资料库三级网络查询体系。培训学校已经与一些国内外知名科研院所建立良好而稳定的协作关系。
培训学校拥有一支专业素质强、教学经验丰富的消防教育培训师资队伍,现有专兼职任课教师40人,其中教授4人,正高工11人,副教授12人,讲师23人,所有教师都具有丰富的消防安全工作经验。
培训学校的发展目标是探索适合我国消防产业特点的继续教育运作模式,通过新颖实用的教材、科学的教学方法和严格的管理制度,建立以培养复合型人才为目的的培训体系,努力将培训学校建设成为:消防职业资格培训基地、消防职业培训教材编写基地、消防培训机构教师培训基地和高素质、综合性消防人才培养基地。
培训学校下设教学处、教务处、招生处三个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培训学校的各项工作。
培训学校以下培训项目常年招生:1、职业消防员培训。根据相关国家职业标准,针对我国约8万人的灭火救援消防员、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对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中级、高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和建(构)筑物消防技师、高级技师)开展消防职业技能培训,使我国消防员具有灭火实战能力和初期火灾灭火指挥能力。2、全国各省(市、区)消防总队业务部(处)在职干部。3、各消防工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公司工程技术人员。4、各消防培训(教育)基地教师、教员。5、消防院校教师、教育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