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事会计工作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一经取得,全国有效。我校从事会计培训有近十年历史,教学经验丰富,师资配备强,辅导效果好,通过率高,历年来得到学员的一致好评,是您学习知识,顺利取证的明智选择。
招生对象:有无基础均可,欲从事或已从事会计行业的人员。 学习内容: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与实务、会计电算化 师资力量:由财经类专业教师授课 课程特色:小班授课,特训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