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北京地区以及国内金融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要,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的理论素质和专业素质,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公室的有关规定,经北京市学位委员会批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举办金融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注:金融学院是我校唯一拥有金融学硕士学位授予权的教学单位。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或有大学本科学历、大专学历(不申请硕士学位者),有一定工作经历的金融保险系统以及经济类相关行业的在职人员与公司(上市公司)、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
2.报名时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以及获奖等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一寸免冠照片五张。
二、研究方向
1.金融理论与政策
2.商业银行经营管理
3.金融风险管理
4.金融调控与金融监管
5.金融市场理论与实务
6.国际投融资及其管理
7.金融理财策划
三、课程设置
(一)七门学位课
1.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3.国际经济学
4.西方经济学
5.财政学
6.货币银行学
7.国际金融学或保险学
(二)四门以上专业方向课
内容按上面研究方向设课,所设课程均配有专题热点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