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营业员
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事)部(处、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6号《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的条款规定及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就业准入制度的通知》精神,为促进和提高商品营业员从业人员素质,推行持证上岗的就业制度,我校受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决定举办商品营业员(中级)技能鉴定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培训对象】各超市、商场商品营业人员及有意从事商品营业员的人员。
【报名条件】全国中级营业员报考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中专以上学历(包括应届毕业生);
(2)职业学校相关专业毕业(包括应届毕业生);
(3)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后,从事本岗位工作一年以上;
(4)初中以上学历,从事本岗位工作五年以上。
【培训内容】售货艺术、商业企业经营管理、商法法规知识、商业应用文等。
【培训教材】采用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统一培训教材。
【培训师资】高校、职业院校、旅游饭店服务与管理方面的资深专家、教授
【资格认证】经本校培训合格后,参加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考核鉴定,对成绩合格者颁发全国通用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培训费用】450元/人(含教材、培训、鉴定费)。
【培训时间】企业组织集体培训可根据企业具体要求上课(时间,地点)
【报名材料】
(一)最高学历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二)学员报名时需带一寸近照4张。
(三)有单位的,开据单位工作证明。
欢迎相关单位及学校有关人员来我校培训、考证,集体报名优惠;同时欢迎相关单位及学校合作举办培训。利用业余时间上课,本期考试未通过者,下期免费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