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考前辅导班热招中
关于举办“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北京试点考试考前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从事本专业的人士:
经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工作的要求,将于2011年上半年举办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试点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⑴ 取得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者;
⑵ 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者;
⑶ 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者;
⑷ 具有学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者。
二、报名资料
⑴ 申报人员须填写《北京市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申报表》
⑵ 开具《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并注明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⑶ 本人最高学历原件、复印件及身份证(新一代身份证复印两面)复印件(A4纸)各1份。
⑷ 4张同版的标准二寸免冠蓝底彩色近照。
三、上课时间:
周日班:2011年3月6日新班开课(现报名即可听课)
集中班:第一期3月中旬,第二期9月中旬开课
四、课程设置:
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管理;劳动关系管理。
五、收费标准:
培训费4800元/人。
六、报名地点、联系方式
1、北京市朝阳区永安东里16号CBD国际大厦五层
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指定报名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