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资格
各有关单位及从事本专业的人士:
为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 5号)文件精神,现举办高级企业培训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岗位职务描述、人员素质测评、培训项目开发、培训课程开发、培训教材开发、企业培训教学工作、培训评价工作、培训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等。
二、培训对象
1、企业高管、人力资源总监培训主管及相关负责人;
2、企业职工教育培训中心教师及管理人员;
3、成人院校、职业院校领导及教师;
4、专兼职从事培训工作的人员。
三、报名条件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⑴ 从事本职工作满19年;
⑵ 取得企业培训师证书后,从事本职工作满3年。
四、报名资料
报名时提交本人最高学历原件、复印件及身份证(新一代身份证复印两面)复印件(A4纸)各1份,单位工作证明、鉴定申请表、6张同版的标准二寸免冠蓝底彩色近照。开班时自带论文一篇(一式5份),论文字数不少于5000字。
五、上课时间:双休日上课,3月13日开课。
集中班上课,考试前一周。
六、收费标准:培训费4800元/人。
七、报名地点、联系方式
1、北京市朝阳区永安东里16号CBD国际大厦五层
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指定报名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