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培训班
一、培训对象:
物业管理公司的正副总经理、部门经理、管理处负责人;国有企事业集团公司、大专院校的后勤单位负责人、物业经理;房管所正副所长;写字楼、商厦、酒店的物业负责人;各大军区营房管理负责人等。
二、培训内容:
培训班将严格按照建设部物业管理岗位培训指定教材,以《物业管理概论》、《物业管理法规》和《房地产开发
四
咨
咨 四、请带以下资料:
3张一寸免冠近照;岗位职务聘任书(复印件)
或任职证明一份;身份证复印件。